学校算什么单位?
单位有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之分。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简单来说,凡是与政府直接或间接发生隶属关系、有行政级别和事业费的单位(除了与某些军事、公共安全和外交部门),都可以算作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通常又会分为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部分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种类型。
学校是否属于事业单位,要根据设立学校的主体及其属性来确定。按照《教育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文化和教育基础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发展教育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不同的教育普及程度的地区,设立以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或者高级中等教育为基础的、包括扫除文盲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其他教育事业。由此可见,在中国,以实施义务教育为主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主要还是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在城市也可以由厂矿企业、机关、团体、部队设立一些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校,这些均属于政府举办的、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对于其他如艺术、体育等中等专业学校,可以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设立。也就是说,凡是根据《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国有资产组织设立的实施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都属于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审批管理若干问题说明》等法规文件规定,设立事业单位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到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登记,并由企业注册机关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当然,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方式可能会进一步改进。所以,在实践中,要确定在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是否属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查看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批文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行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