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和民办大学的区别?
所谓的“民办院校”,全称为“民办高等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的规定,所谓“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见,“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所处的法律地位相同,仅仅是举办主体和经费来源渠道的区别。
从实际经验来看,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第一,经费来源不同。公办学校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民办学校经费来源主要是办学人自筹、学生的学费及其他教育、劳务收入等。
第二,工资待遇不同。公办学校在工资待遇方面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民办学校则一般按照企业单位发工资,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以及退休待遇等由举办者确定。通常民办学校的教师工资待遇比公办学校高。
第三,招生途径不同。教师可以通过国家、地方等教育相关部门组织的录用、招聘(事业编、特岗教师等)进入公办学校教书;进入民办学校教书,则按照民办学校招聘要求和个人求职要求,按照市场双向选择机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