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有全托吗?
学龄前儿童不但是学龄儿童,而且是幼儿,在园内的生活照料和保育对保教工作有特殊意义。
为了便于家长在孩子未入学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其他事情,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了“幼儿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但各地幼儿园在安排时,要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家长的需要。有条件地、逐步地加以解决,目前,还不宜作统一要求,更不宜强制推行。
随着我国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学前儿童在园需要得到全日照料的要求越来越多,因此,在全国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地区,在保证原数儿童来园的同时,可以考虑逐步扩大全日制学前班,但在其他多数地区,更适宜发展半日制的学前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