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产假多少天?
您好!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下列优惠待遇:(一)延长婚假一个月;(二)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三)在节假日期间,增加产假七日;(四)怀孕不满三个月的流产,享受产假三十日;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的流产,享受产假六十日;七个月以上的引产,享受产假一百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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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下列优惠待遇:(一)延长婚假一个月;(二)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三)在节假日期间,增加产假七日;(四)怀孕不满三个月的流产,享受产假三十日;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的流产,享受产假六十日;七个月以上的引产,享受产假一百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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