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剖腹产假多少天?
关于剖腹产假期,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政策不同。 大多数地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和各省、市相关规定,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晚育);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部分省市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延长,例如:广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0天的陪产假。北京:女职工生育时遇有下列情况,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一)难产者;
(二)生育双胞胎者。天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上海:符合法律规定娶外商的孕妇可享受额外7天生育奖励假;难产者可再享10天生育假。
还有部分地区依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制定相关具体政策规定。 例如,江苏省连云港市规定的女员工可以享受128+60天的产假,其中20天为提前休假,男性配偶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 又如,河北省邯郸市对生育二胎的女职工给予60天的奖励假,男职工给予20天的陪产假。 总之,不管怎么规定,一般情况都是不少于98天的。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有许多妈妈选择“剖腹产”,即剖宫产生孩子,而并非大家想象的那样,因难产或胎儿异常才采取这种手术。 在医院,我们经常见到许多妈妈选择“剖腹产”,她们有的为了“顺产”而选择了“剖腹产”,因为“剖腹产”更容易“顺产”;也有的人是为了“苗条”的身材,为了在产后迅速瘦身,于是选择“剖腹产”。
其实,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对于女性的身体健康都存在着一定风险。所以建议大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尽量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