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银行会倒闭吗?
这个问题在《商业银行法》出台以前,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假问题;现在有了答案,却又变成了一个不确的问题——虽然从概率上讲非常低,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在我国现有的金融法律体系中,对于银行的监管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为主,其中又主要以央妈为主(银规、银发等由银监会颁布的规范主要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而我国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主要在摸索试点之中。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制定实施具体标准。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进行管理和监测,并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而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章和第五章,人民银行主要依靠调节利率和准备金率这两个工具来调控银行体系。
另外,根据《商业银行法》第58条第3款,商业银行应当将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报经人民银行的批准。也就是说,只有央行有权利决定某个银行的存贷利息率。 当一家银行的不良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时,央行就会减少对该行的贷款发放额度甚至停止放贷,此时如果没有其他资金注入或是借款人以资抵债的话,银行就会出现财务困难甚至是现金不足。当然,如果一个银行的大股东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填补这个缺口,那么银行就可以继续经营了。 但是如果银行出现严重的偿付危机,大股东无力拯救之时,就有可能导致银行的倒闭。
在现实中,由于银行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除非万不得已,国家是不会让银行倒闭的。历史上唯一由法院宣告破产清理的是包商银行,这是由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银行分业经营与监管体系下产生的第一个破产案例。 当然,如果银行发生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比如出现大量客户挤兑,央行再贷款投放不足,而银行又不能通过正常业务获得融资(包括各种类型担保品),那么银行就会陷入流动性匮乏,甚至可能导致流动性枯竭,此时即使是央行也会“爱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