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定节假日几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2016年全年法定假期为11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另外,今年2月6日(正月初九)、2月7日(正月初十)上班。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每日或每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国家规定的以上11天节假日外,还有很多其他假期,比如双休日、年休假等,这些假期都是带薪的。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在节假日期间要求员工加班,应当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同意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至少补休1天。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