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之地是什么生肖?
《法外之地》,这个节目在播完了五期之后,终于被停播了! 非常高兴能看到这样的结果,因为节目组的确有问题。 首先这五个案例选得非常典型,而且涉及的领域也比较广,有扶贫的、有校园的、有医疗的、还有法律的。每一个案例看似都是“清官难断”,但是经过节目播出之后,有关部门就开始着手调查了,这难道不是节目的意义所在吗?
我看过视频,在第一个案件里,丁伟庭律师说得很清楚,“你(被害人)要是在10年前过来问我,我会告诉你,你只能自认倒霉,这是刑法上的追诉时限,法律这样规定是有道理的.但是你现在的身份让我不得不答,根据我们目前所了解的情况,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首先丁律师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是懂得很多办案技巧的,他这句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你们(被害者)要是早十年来找我,我是不会帮忙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的;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既然你已经通过节目爆料了,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可以代表你们去报案,让司法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丁律师的话得到节目组一再强调,虽然话语中略带法律专业人士的口吻,但意思表达得很明确,只要是通过法律手段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受害方又希望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的话,那节目组可以帮你解决。 换句话说,节目组其实是帮助受害者一方实现正义的,这点毋庸置疑。
至于在节目播出期间,双方当事人在镜头前的言谈举止,那是他们自由选择的结果,我们无法干涉,但也不能否认他们在镜头前表现得都很真实,也没有刻意扮丑来吸引眼球。
毕竟,这是一个帮真善美的主体实现其价值取向的节目啊! 为什么要对真善美避之不及呢? 所以,这档节目存在什么问题呢? 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嘉宾的言论可能给观众带来了错误的引导。 在第五期节目里,嘉宾王若楠说了一段话,似乎在暗示被拐卖的妇女有权选择不离开,而放弃离开就意味着接受被拐卖的事实。我不评价这种观点是对还是错,但我知道,一旦让观众接受了这种论调,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