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以注销学籍吗?
学籍主要是在校学生的档案,学生在校期间在班主任、校教导处都有记录,以便于学校的管理。通常学生因出国、转学、病等原因就可以注销学籍,保留其空额,方便后面的学生补上。若重新返校就读可向学校申请恢复原学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相应的也就注销其学籍:
1、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2、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6、 本人申请退学的。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收集汇总,教务处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决定作出后,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