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斋放几天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真食品生产供应问题的批复》(国函[1993]21号)规定,清真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1、所有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户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颁发的《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取得上述证件的单位不准生产和批发清真食品;
2、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标签和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含猪肉或其他有动物制品成份的食品;
3、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及原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保证清真食品的质量和清洁卫生;
4、严禁在清真食品中添加非肉类食品和用碱发泡、发酵等方法制作食品;
5、屠宰场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方法范围内屠宰生猪(其他牲畜应逐步改进),所宰生猪必须具有产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检疫证明和猪类“健康合格证”;
6、生产经营清真食品要做到用料精、工艺细、程序严、质量高、服务好,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