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税交多少?

后泽帆后泽帆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2018年国 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2018 年第 61 号),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的扣缴方式和申报时间进行了调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一.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二.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扣除标准,采用简易的计算办法核定应征税额,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三. 对于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居住天数低于 60 天的,应全部预缴税款;在境内居住天数高于或等于 60 天的,减按 50% 预交税款。

四. 在境外工作而取得报酬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

(一)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中国境内一次性申报缴税。

(二)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当月收到的所得款项或者交易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有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统一并入当月份算。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