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思想,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与选择空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的组织
我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辅导员等人员组成,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地点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中教12-210室)。
第二条 转专业的条件
1.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及通报批评记录,具备拟转入专业学习的能力。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高考成绩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在该生源省当年高考录取最低分数,经学院专家认定,具有转入专业学习专长);
(2)入学后因学校专业调整、撤销等学校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3)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患有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疾病,在其他专业学习更有利于身体健康,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规定按《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艺术类、保送生、运动训练、艺术类招飞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
(2)国家有明确文件规定的(定向生、国防生、专升本等);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学生(学校原因或者学生有某种疾病的情况除外);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