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休学能提前复学么?
学生休学期间,如患病严重,可凭医院或单位病假证明申请适当延长休学期限,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可继续保留学籍一年。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1年。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后第一周持休学证明书(原件)及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鉴定和健康证明书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经所在院(部)审定,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到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办理注册及缴款、宿舍安排等有关复学手续。因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附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恢复健康的证明,经校医院审签,方可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未满的学生申请复学,按上述规定办理。
复学学生学籍一般应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本专业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教务处批准后安排到相近专业学习,并根据专业情况,决定学习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