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提前收费对吗?
不对,教育法规定教育费用只允许按学期收取(具体条款不列举了,查法条去!)。 学校如果提前收学费,可以,但必须出具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而且不得多收。你交的钱如果超过了这个数额,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比如你们当地的物价局和教育局)。如果学校只是以预收费的名义多收了你的钱而没有按规定开发票,你可以要求学校退还多收的部分并承担相应利息。
当然,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允许学校预先收钱的: (一)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可先按规定标准收取一定费用,并在学生毕业后及时结算。 (二)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可的家长委员会委托的校外单位或个人举办的补习班、辅导班等,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先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于学期结束时结清。 但上述两种情况中,收取的费用都必须要有规定的票据,并且严格限定在规定的项目和额度内。
总之,不论怎样,钱是在自己手里才安全。先交钱了事儿,然后想办法走法律途径要回多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