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哪天有三薪?
三薪,是特殊情况的奖励(或称额外的补偿)工资,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的额外支付。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依法制定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并实行,而法定休假节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可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除正常支付当天工资外,还必须支付至少两倍工资的报酬;如果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除正常支付加班工资外,还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月1日放假,共1天。
2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2月18日(星期日)上班。
3月30日上午,清明节假期的最后一天上午,下午各调休半天,共1天。
5月1日放假,共1天。
6月18日(星期一)上班。
6月22日至23日放假调休,共2天。6月24日(星期日)上班。
9月8日(星期五)上班。
国庆节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上班。 由此可以得知,法定节假日包括除夕(农历年底最后一个晚上)、正月初一、春节、正月十五(元宵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而年假是在春节后的双休日。所以,2018年春节有三天法定假,分别是2018年2月15日至17日,这三天要是加班的话,单位需要支付三倍工资,也就是这三天加班一天,能够拿到四天工资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