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军官产假多少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已于2014年11月进行修订,今年3月份军队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军后财[2016]258号)文件对休假探亲天数作出明确规定。 符合晚育规定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怀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假期外,还可再享受5天的奖励假;男方可享受15天陪产假期。
根据政策规定,军队人员休假探亲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照同期在职军人标准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第三章明确“现役军人依法享有探亲假或者长途跋涉补贴”。
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军官、文职干部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探亲假,其间按本人标准工资发放津贴和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规定:军官、文职干部在休假探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休假或提前结束探亲返回原单位,不补发报酬,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一)无故逾期不归的;
(二)擅自离队的;
(三)未经批准到其他地点过夜的;
(四)在旅游点停留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半日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休探亲假情形的。
第四十条规定:军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