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查什么?
济南市城管局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查处渣土车遗撒、违规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1月3日,记者从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获悉,自2017年底至今,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车辆4695辆次,处罚金额167.9万元。其中,查处渣土车、商混车超载率分别为40%和38%;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行为(如跑冒滴漏、带泥上路、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559起,查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偷倒乱倒案件35起。
市城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该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四个专业大队,对市区主要街路及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管控。同时,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联勤联防,强化信息共享和案件移交,形成工作合力。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济南市城市市容条例》等有关规定,擅自倾倒、抛撒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由环卫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排除危险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影响道路通行的,除责令清除污物,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该支队还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如在执法中遇到运送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的车辆,执法人员会及时提醒驾驶员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做好自我保护;对于初次轻微违章的当事人,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批评教育和提示督促;对于恶意违法当事人,则坚决顶格处理。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上述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