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失业金领取多少?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 收取的缴费工资总额; (二)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存的储备金; (三) 财政补贴额度; (四) 按照规定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经办机构运行经费开支和其他费用。
1. 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即基金的支出额不得超过收人额,本年度的收入必须保证本年度的支出需要。为保证失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地应严格按规定的费率、缴费工资指标征收失业保险费,严禁少征或漏征。
2. 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 (1) 对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和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支付标准:
① 在职工岗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4年的,每缺少一个月扣减生活补助费50元;满4年及以上的不予支付。
② 对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根据其失业时间长短发放失业补助金,每月223元/人(西安市失业补助金额高于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一次性的就业援助服务。 (2) 关于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数额的60%补助,医疗保险补贴按实际缴纳数额的80%补助。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五)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为解决与乡镇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农民合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于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而难以享受失业保险补助的问题,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这类人员可发
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只能领取一次,标准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